Tuesday, July 7, 2009

原点。

转眼间,
又过了好几个月。

现在的我,
又回到了原点。



昨天突然记起了这个blog,
读了以前写的一切,
还是很有感触,
偶尔心还是会酸酸的。



12月写了这段话,
“好害怕自己又做错决定。”
到底为什么,
我会这样写呢?

我的决定,
到底是对的吗?
又或者是错的呢?

现在对我来说,
已经不重要了。

两个人不能在一起,
到底是谁的错?


现在的我,
想的还是和那次写的一样。

当不爱一个人的时候,
什么分手原因都是一个理由。
当还爱一个人的时候,
对对方感到心灰意冷时,
这才是唯一的一个理由来让你放弃对方。

我,
真的又回到原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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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现在的我。

每当失恋的时候,
我就会改变自己。

改变发型,
改变穿着。

我告诉自己,
不管失恋或怎样,
我决不能堕落,
还是要把自己打扮地漂漂亮亮。



我就是这样,
这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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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一个男同事很无聊,
写了一个email给我。

"Just curious …. How come your parents will name you She See…. Hmmmm?"

无聊!





后来他又很无聊,
写了这个。

“SHE SEE…. WHAT?

What did she see
Who did she see
How did she see
When did she see
Where did she see….

Wah very good to use leh ur name”



觉得很好笑!





谢谢你弄我笑,
无聊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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